为加强商会的管理,更好的服务会员,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员准入
(一)凡湖北籍各类经济、服务组织和个体工商企业承认本会章程,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常务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均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二)本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企业会员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企业;个人会员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一定的知名度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的个人。
(三)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所从事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实力,对推动本会的工作有一定的能力。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未被工商行政及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的。
5.在加入本会前没有参加过党和国家明令禁止或取缔的社团组织。
6.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自愿为本会热情服务,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受商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
3.会员有权根据商会章程规定,参与商会权益分配和决策。
4.会员可通过商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商会发布的最新资讯和行业动态。
5.会员有权积极参与商会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等,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扩大人脉圈。
6.在商会承接的各类项目中,会员拥有优先推荐参与的权利。
7. 享受商会提供的其他服务:根据需要,商会可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如法律咨询、会务支持等。
8. 对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享有本会编辑的报刊、信息等资料;
(二)会员应尽以下义务
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三、入会程序
(一)申请入会者向商会秘书处提出申请,提交书面入会申请并同时出具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个人身份证件等资信证明,并盖章、签字确认。由秘书处负责人向申请人介绍商会基本情况,提供《温州市湖北商会章程》、《温州市湖北商会会员管理制度》和《温州市湖北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文件。
(二)填写《温州市湖北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向商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一寸照片两张。申请者必须为所填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经商会常务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所有入会成员必须经会长签字审核确认,新入会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由商会在职的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2人以上进行考察了解并推荐。增补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时,应重点考察候选人对湖北人事业的热心程度和对商会的关心支持力度;考察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考察企业的实力和在行业内的地位、知名度。
(四)会员资料办公室留档,被批准的新会员按规定向财务部缴纳会费。
(五)向新会员颁发入会通知书,为其建立档案,提供相关服务。
(六)秘书处进行会员编号,颁发会员证。
(七)每月5日在商会网站或刊物上公布批准新会员的信息。
(八)通过商会网站申请入会的,也要履行以上程序。
四、会费收缴标准
会长单位:5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
理事监事单位: 35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