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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疫情防控新规定!请你关注这些重要事项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防控办对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进一步规定和明确要求。有哪些需要重点关注的,小编为您一一梳理。



来温返温人员,主动配合查验登记
  • 社区要守好“小门”,做好登记排摸主动发现工作。

  •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温返温人员要主动向社区申报,登记相关信息,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疫措施。

  • 入住宾馆、酒店的人员,要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健康码行程卡查验


人员聚集场所,严格落实防控规定
  •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会展、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和口岸、机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做好日常通风和清洁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

  • 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要封闭管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 旅游景区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

  • 景区、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控制活动人数,避免人员聚集。暂时关停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室内密闭休闲场所。

  • 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若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控制人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人员出行,做好行前准备
  • 倡导“非必要不离省”,谨慎选择出行;确需出省的,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旅程,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外出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

  •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加强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暂缓出省旅游和疗休养


药店、医疗机构等加强监测报告
  •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在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如实向医生报告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诊往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施实名登记。发现购药群众有发热症状的,应进行实名登记,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不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引导;发热门诊(诊室)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后,要规范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留观、核酸检测、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


加快新冠疫苗接种
  •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有效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符合接种条件无禁忌的个人,要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社会共同努力,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新冠病毒肺炎是新发传染病,人群普遍容易感染,因此每个人都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 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场所或密闭电梯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用手直接碰触嘴、眼、鼻。

  • 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用公筷公勺、注意咳嗽礼仪等卫生习惯。


发布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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